1月7日,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和投资推广署正式公布了“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以下简称“新计划”)的优化措施,定于2025年3月1日正式生效。
Part1
“新计划”的优化措施
01
符合净资产规定
-放宽了净资产审查期限
原先的规定要求申请人需证明在申请前两年内持续拥有不少于3000万元净值的净资产或净资本。而优化后的措施则调整为申请人只需证明在申请日期前六个月内一直实益拥有市值不少于3000万港元的净资产或净资本。这一变化大大降低了申请人的时间成本,使其更容易满足净资产要求。
-考虑家庭成员共同拥有的净资产
在计算净资产时,申请人与其家庭成员共同拥有的净资产中,申请人实益拥有的部分将被考虑在内。这一变化进一步降低了申请人的净资产门槛,使得更多的投资者能够符合条件。
02
放宽了合资格投资金额的规定
除现行持有方式外,另外新增一条:申请人可通过家族投资控权工具(家控工具)或于其下家族特定目的实体持有获许投资资产。
透过申请人全资拥有的合资格私人公司的投资将可计入新计划的合资格投资金额内。所指的“合资格”,是由申请人全资拥有并在香港成立或登记的控股公司,并以家控工具或于其下家族特定目的实体的形式成立,而该公司须由《税务条例》(第112章)附表16E第2条所界定的具资格单一家族办公室管理。
Part2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优化)
01
计划优势
要求简单:
仅需拥有足够资金,没有年龄、工作经验、学历或语言能力等要求。
续签简单:
维持投资额度在港即可轻松续签,无需审核居住天数,也不强制要求在港就业或创业。
可无条件逗留:
即使七年后未能满足永久居民资格,仍可申请无条件逗留签证。这相当于赋予投资者终身在香港自由居留的权利,不受时间限制。
02
申请资格
申请人须是18岁以上的外国国民、中国籍而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及中国台湾华籍居民。
申请人须在提出申请前6个月内,绝对实益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元的净资产,没有不良记录并符合一般入境和保安所需的规定。
申请人亦可携受养人来港,包括配偶、同性/异性伴侣及18岁以下未婚受养子女来港。
03
入境、逗留和延长逗留期限
另外,申请者获取“正式批准”后,在正常情况下可在港逗留2年;期满后可申请延长3年,当3年期满后可再申请3年,即总共是“2+3+3”,如果申请人及其受养人在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七年,可依法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
如申请人未能符合该规定,但连续符合新计划的财务规定不少于七年,则可申请无条件限制地在港逗留。如申请获批,申请人可自由处置其投资的资产。
04
3000万如何安排
根据计划,香港将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须投资不少于3,000万港元于获许投资资产,包括投资不少于2,700万港元于股票、债券、存款证、后偿债项、集体投资计划、有限合伙基金等获许金融资产和非住宅房地产,并向全新成立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投入300万港元。
该投资组合将由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及管理,投资与香港有关联的公司或项目,以支持创科行业和其他有助于香港经济长远发展的重点行业。
Part3
“新计划”10个月接逾800宗申请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优化措施于2024年3月1日正式推出,这是香港特区政府为吸引国际投资者、巩固其国际地位而采取的重要举措。
自“新计划”推出以来,香港特区政府已经接获了大量的查询和申请。在首十个月内,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接获的查询数量约为7000宗,显示出投资者对该计划的浓厚兴趣。同时,接获的申请数量也已超过800宗,其中已有733宗申请被核实符合净资产规定,240宗申请被核实符合投资规定。预计这些申请将为香港带来超过240亿港元的投资金额。
“新计划”优化措施的实施,不仅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和选择,也进一步巩固了香港作为国际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的地位。未来,随着更多投资者的涌入和资金的注入,香港将有望在全球资产管理领域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同时,这也将为香港的经济发展和金融市场的繁荣带来积极的影响。
官方参考信息:
https://www.newcies.gov.hk/media/oejhkygi/scheme-rule-tc-01032025.pdf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501/07/P20250106003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