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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大限将至?2026年9月30日,真正卡住的是这类申请人

最近,EB-5投资移民圈里频繁出现一个日期:2026年9月30日。

有人把它称为“EB-5最后期限”,甚至称为区域中心项目的“日落日”。

但严格来说,这两种说法都不准确。

真正需要弄清楚的,是三个完全不同的问题:

  • 2026年9月30日到底是什么日子?

  • 2027年9月30日又意味着什么?

  • 传统独立投资EB-5,也就是I-526申请,会不会受到影响?

把这三个问题分开,整个逻辑其实并不复杂。


01   2026年9月30日,不是区域中心项目的“停办日”

根据现行美国法律,EB-5区域中心项目目前的授权一直持续到:2027年9月30日。

也就是说,如果国会此后没有修改法律,从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区域中心项目在法律授权层面仍然存在,符合条件的投资人仍可以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递交区域中心投资人的I-526E申请。

那么,为什么大家如此关注2026年9月30日?

因为它是另一项重要法律保护的截止日期:“Protection from Expired Legislation”,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祖父条款”保护截止日。

这两个日期相差整整一年。

  • 2026年9月30日:祖父保护截止日。

  • 2027年9月30日:区域中心项目现行授权截止日。

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02  “祖父条款”不是USCIS最近临时出台的新政策

还有一个常见误区,是认为美国移民局因为担心2027年国会不再续期,所以最近临时发布了一项“祖父条款”。

实际上并不是这样。

这项保护早在2022年美国国会通过《EB-5改革与诚信法》(EB-5 Reform and Integrity Act of 2022,简称RIA)时,就已经正式写进法律。

现行《移民与国籍法》INA §203(b)(5)(S)标题就是:Protection from Expired Legislation——针对授权到期的法律保护。

法律的核心意思是:

如果区域中心项目未来授权届满,国土安全部仍应继续处理符合条件、并且在2026年9月30日或之前递交的区域中心相关投资人申请;不能仅仅因为区域中心项目授权到期而拒绝这些申请,也不能因为这一原因停止向获批案件分配移民签证。

因此,这不是USCIS给予投资人的“临时宽限”,而是国会通过法律提供的一项明确保护。


03  对2026年的新投资人来说,关键表格是I-526E

2022年改革之后,EB-5投资人的申请表已经明确区分为两类:

  • 区域中心投资人:Form I-526E

  • 独立投资人(Standalone Investor):Form I-526

需要特别纠正一个容易出现的说法:I-526E并不是“区域中心替投资人递交”的申请。

根据USCIS官方说明,I-526E的申请人是投资人本人。投资人通过区域中心项目进行集合投资时,由投资人提交I-526E;区域中心和项目方则涉及I-956、I-956F等另外的申请和合规程序。

所以,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

如果投资人希望获得现行法律明确规定的区域中心“祖父保护”,其符合条件的区域中心投资申请需要在2026年9月30日或之前有效递交。


04  “有效递交”比“寄出去”重要得多

临近截止日期时,这一点尤其值得重视。

美国移民法规规定,USCIS以申请在指定地点实际收到的日期记录Receipt Date。

换句话说:9月30日寄出,并不等于9月30日完成法律意义上的递交。

更重要的是,如果申请因为某些问题被USCIS拒收(Rejected),原则上不会保留原来的递交日期。

例如:

申请没有有效签字;

申请费金额或支付出现问题;

没有按照规定的递交要求提交;

使用了USCIS已经不接受的申请版本或递交方式等。

根据8 CFR §103.2(a)(7),被拒收的Benefit Request不保留原filing date。(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

所以对于计划赶在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I-526E递交的投资人来说,真正重要的不是“9月30日前把快递寄出去”,而是尽量留出充足时间,确保申请能够被USCIS正确接收并受理。

这也是为什么临近截止日仓促拼材料,风险反而可能更大。


05   祖父保护不等于“保证拿绿卡”

这一点同样必须说清楚。

“祖父条款”解决的是一个非常具体的问题:

如果未来区域中心项目的国会授权到期,符合保护条件的既有案件不能仅因为授权到期而被停止处理或拒绝。

但它并没有取消EB-5本身的任何实体审查要求。

例如:

投资资金及相关费用是否来自合法来源;

资金路径能否证明;

投资是否符合“at risk”等要求;

项目能否满足就业创造要求;

申请人本人是否符合移民资格;

项目或区域中心是否持续合规。

这些问题仍然要正常接受审查。

祖父保护同样不会凭空创造签证名额,也不会把一个存在排期的类别变成“立即有名额”。

所以更准确的理解是:

它保护的是“继续按照法律处理案件的资格”,而不是“批准结果”。


06  那么2026年10月1日之后,还能不能递交I-526E?

按照目前仍然有效的法律:

可以。

区域中心项目当前授权到2027年9月30日,因此2026年10月1日以后,并不会因为跨过9月30日就自动停止I-526E申请。

真正的区别在于:

2026年9月30日或之前符合条件的区域中心案件,有现行法律明确写出的祖父保护;

而2026年10月1日之后的新申请,目前没有同样明确的法定保护。

如果国会在2027年再次延长区域中心项目授权,实际风险自然可能消失。

但如果2027年9月30日之后授权出现空档,那么这些2026年10月1日以后才递交的案件将面临更大的政策和法律不确定性。

这里也不宜简单断言“一定退件”或者“一定停审”。

2021年区域中心授权曾经出现过空档,USCIS当时确实将部分区域中心相关案件暂缓处理;但2022年RIA已经重新设计了区域中心项目的法律框架,因此未来如果再次出现授权空档,具体如何处理仍要看届时法律和USCIS、国务院的正式政策。


07  独立投资EB-5—I-526,不受这个区域中心截止日控制

这可能是最容易被市场宣传忽略的一点。

EB-5投资移民的基础类别早在1990年就已经由国会建立。

后来才出现了区域中心模式。

今天的USCIS也明确将两种申请区分为:

I-526:Immigrant Petition by Standalone Investor

以及

I-526E:Immigrant Petition by Regional Center Investor。 

因此,所谓2026年9月30日“祖父条款截止日”和2027年9月30日“区域中心授权截止日”,针对的是区域中心这一套制度安排。

传统Standalone EB-5本身并不会因为区域中心授权届满而同时消失。

对于真正考虑独立投资EB-5的申请人,与其担心“9月30日以后EB-5是不是没有了”,不如重点研究另外几个问题:

项目所在地是否属于乡村地区或高失业地区;

投资结构是否真正符合EB-5要求;

企业能否创造至少10个符合规定的全职就业岗位;

以及投资人的资金来源和资金路径能否经得起USCIS审查。

USCIS的I-526说明明确要求独立投资项目证明企业已经创造或将创造至少10个符合条件的全职职位;USCIS历史政策和培训材料也明确,Standalone模式通常依靠新商业企业本身创造的直接就业。


08  独立投资人真正还要关注另一个日期:2027年1月1日

截至目前,EB-5法定最低投资额为:

一般项目:105万美元;

目标就业区(TEA,包括乡村地区或符合条件的高失业地区)以及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80万美元。

现行法律同时规定,从2027年1月1日开始,最低投资额将首次按照法定通胀公式进行自动调整,此后每五年调整一次。

标准投资额将按照CPI-U变化进行计算并按法律规定取整;TEA和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额则调整为届时标准投资额的75%。DHS还需要通过《联邦公报》公布更新后的数字。

因此,截至目前,并不适合提前断言2027年的投资额“只会小幅上涨”。

最终数字仍应以DHS正式公布为准。

对于计划2027年以后才递交的投资人而言,如果最低投资额提高,需要增加的投资资金当然同样要满足EB-5有关合法资金来源和资金路径的证明要求。

最后,把三个日期记住就够了

  • 2026年9月30日:区域中心投资人的现行“祖父保护”截止日。

  • 2027年1月1日:EB-5最低投资额依法启动新一轮通胀调整。

  • 2027年9月30日:区域中心项目目前的国会授权截止日。


所以,2026年9月30日并不是“EB-5停止办理”的日子,更不是所有EB-5投资人的最后期限。

对于区域中心投资人,它意味着:是否能够获得现行法律明确规定的授权到期保护。

对于传统独立投资EB-5申请人,它并不是一个决定项目能否继续存在的时间点。

真正需要避免的,是把“区域中心的临时授权制度”,误解成整个EB-5投资移民类别的生死线。

截至2026年9月3日,现行美国法典仍然保留上述2026年9月30日和2027年9月30日两个日期,尚不能把任何未来续期预期当成已经生效的法律。